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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雨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雨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穗建筑[2007]345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正值暴雨、雷暴等恶劣天气多发季节。从近期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来看,个别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雨季施工中存在主要负责人不到位,欠缺雨季施工的技术措施或雨季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混凝土结构实体外观质量不理想等问题。为确保工程质量,切实加强雨季期间我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切实采取措施,防止发生质量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工程项目部应加强天气预报资料的收集,根据雨季天气情况及时调整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早采取防范措施。

    二、各施工、监理单位应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雨季工程现场的质量管理和控制。雨季施工应备有足够的防御措施,及时对已浇筑的部位进行遮盖,下雨期间,应尽量避免露天作业。

    三、各施工项目部应成立雨季施工质量保障小组,设专人负责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现场的巡视和检查,特别是对重要部位和构件的施工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消除质量隐患。

    四、加强对施工材料的防雨、防潮保护。平整材料堆放场地;完善排水系统;雨前及时覆盖施工材料;材料使用前加强检测,对不合格材料坚决清退出场。

    五、各有关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管力度,严格雨后复检制度,对施工管理不力、雨天违规施工以及工程防护、处理不力造成质量隐患或质量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各区建设局和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项目是否制定防范恶劣天气季节保障工程质量的专项方案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加强对雨季施工的混凝土结构实体的随机抽检,督促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重视工程雨季施工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七、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市建委《关于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穗建筑[2007]125号)要求,落实质量报告制度,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2007-06-22

 

 


发布时间:201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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